各市科技局:
根據(jù)省科技廳、財政廳
、人社廳《關于印發(fā)〈降低企業(yè)引進高科技人才成本實施細則〉的通知》(科人〔2017〕18號)要求
,今年
,省里繼續(xù)組織開展降低企業(yè)引進高科技人才成本獎勵工作,現(xiàn)就做好2018年度獎勵有關申請審核工作通知如下
。
一
、申請范圍
本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(yè)。中央駐皖企業(yè)和省屬企業(yè)按屬地原則申請
。
二
、獎勵條件
對企業(yè)2018年1月1日以后引進科技人才
,年薪達50萬元以上
,并在我省繳納個人所得稅
、工作半年以上(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)
、經推薦和公示無異議的,市
、縣(含市
、區(qū))每年可按其年薪10%的比例獎勵用人單位(150萬元以上部分不予獎勵)
,專項用于企業(yè)科技研發(fā)
。其中,獎勵資金由省財政承擔30%
。
引進科技人才主要包括從事科學研究
、工程設計
、技術開發(fā)、科技創(chuàng)業(yè)
、科技服務、科技管理
、科技學普及等科技活動的人員
。引進科技人才一般應從省外或境外引進,并達到下列條件之一:
1.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且取得科研、工程系列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稱及相當資格
、資質的專業(yè)技術人員
;
2.主持過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或工程項目,具有豐富的科研
、工程技術經驗的專業(yè)技術人員;
3.獲得省(部)級及以上科學技術獎勵的項目主要完成人
。
4.其他急需緊缺科技人才
。
三
、獎勵期限
1. 符合2018年度獎勵條件的。
2. 符合2017年度獎勵條件但工作不足半年的
。
四
、申請審核程序
(一)企業(yè)申請
。申請獎勵單位按照通知要求,填報2018年度降低企業(yè)引進高科技人才成本獎勵資金申請表(附件1)
,并提供引進科技人才證明材料
、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
、企業(yè)與科技人才簽訂的勞動合同
、年薪發(fā)放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
,將裝訂成冊的申請材料(紙質版一式2份,電子word版
、pdf版各1份)報所在市科技局
。
(二)市局審查。所在市科技局受理獎勵申請材料
,并會同市財政局、人社局進行審查
,提出推薦名單
,在所在市科技局網站進行公示(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)
,公示無異議后報省科技廳(紙質版一式2份,電子word版
、pdf版各1份)
。
(三)省廳審核。省科技廳在受理各市申請材料后
,會同有關部門及專家進行審核,提出省獎勵清單。
(四)省
、市(縣)聯(lián)動支持
。對通過省獎勵審核的企業(yè)
,在企業(yè)所在地的市、縣(市
、區(qū))先行給予資金獎勵的基礎上
,省再按比例給予資金獎勵
。
五
、企業(yè)申請材料要求
1. 降低企業(yè)引進高科技人才成本獎勵資金申請表(見附件1);
2. 企業(yè)登記注冊文件(復印件)
;
3. 引進科技人才身份證或護照、學歷學位證書
、職稱和資格、資質證書(證明)
、主持過的重大項目任務書
、科技獎勵證書
、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
、在原單位擔任重要崗位職務的證明和其他有關工作經歷、資歷的證明材料等(復印件)
;
4. 企業(yè)與科技人才簽訂的勞動合同、年薪支付證明等(復印件)
;
5
、引進科技人才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等相關材料(復印件)。以上復印件均須由申請單位審驗蓋章
,并對其真實性負責。
六
、報送時間
、地點
各市科技局于2019年8月15日前將推薦函、申報信息匯總表(附件2)(電子版發(fā)送到308906577@qq.com郵箱)和申請材料(紙質版一式2份
,電子word版
、pdf版各1份)送至省政務服務中心(合肥市馬鞍山路509號)2號大廳36號窗口(受理時間: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00)。
聯(lián)系人:卞曉慶
電 話:0551-62655987(引智人才處)
0551-62999803(省政務服務中心科技廳窗口)
安徽省科學技術廳
2019年7月9日
0553-59629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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